特首犯了錯 張寶華:令社會撕裂的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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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9/07/03 13:03
林鄭神隱了十幾天,在七一當日不得不出場。
神隱期間,出了一個好好笑的新聞,是政府新聞處發的,內容是:特首的尊嚴是要被維護的。
這個真的好笑,好笑的地方因為邏輯全錯的。
特首這個位子,本來就是有它的尊嚴、地位和權力。簡單說,與生俱來就有,本來就有,是不需要「被維護」的,要「被維護」,即是說現在沒有了,因為沒有了,所以才說要大家把「它」維護起來。
那為甚麼特首本來有的尊嚴沒有了?
因為她做錯了事。
我們是人,不是聖人,犯錯在所難免,但錯要知錯、認錯,以後不再犯。可是,我們的特首犯的錯,不是一般的小錯,而是一個差點動搖香港百年根基的錯,是一個令社會更撕裂的錯。可惜,即使錯了,但她不承認,還要一錯再錯,直到二百萬市民上街,她才知道自己錯。不過,她的道歉就沒有誠意,不情不願,香港人一啖氣,一直消不了,你既然如此厚顏,香港人對她還會有甚麼尊重?所以,她本來擁有的尊嚴也沒有了。
我不打落水狗,但我確是不明白林鄭及整個特區政府的邏輯,道個歉,收回修正案,撤回六一二暴動的定性,幫香港人消消氣,那問題就可以解決大半,為甚麼死硬不做?當年國家總理朱鎔基都可以到美國為美國人消消氣,林鄭,你把自己看得高過朱鎔基?
自視高,沒問題,你不出事就成,可是現在的你,慘不忍睹,還談甚麼特首的尊嚴是要「被維護」的。